摘要: 1949年《配合綱要》作為中華國民共和國的“開國綱要”,為中華國民共和國的成立供給了符合法規性根據和合法性基本,施展了姑且憲法感化。為了包管實行《配合包養綱要》,樹立中華國民共和法律王法公法次序同一機制,依據《配合綱要》制訂包養網 的《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明白了中心國民當局作為行使國度政權的最高機關,有權監視法令、法則以及施政方針的實行,由此構成了中華國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憲法實行機制。是以,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實行監視軌制的構成,應追溯到《配合綱要》,不克不及僅以“五四憲法”作為出發點。在健全包管憲法周全實行軌制的明天,回想《配合綱要》草擬以及實行經過歷程中構成的憲法實行相干題目的會商,有助于我們加深對憲法監視汗青頭緒的熟悉,不竭完美我國憲法周全實行軌制。

要害詞: 配合綱要 姑且憲法 憲法實行 憲法監視 法令系統

 

一、題目提出

1949年《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包養 合綱要》(以下簡稱《配合綱要》)作為中華國民共和國的姑且憲法,提出了社會成長的目的與藍圖,確立了中華國民共和國政治、經濟、社會、文明、軍事、交際等範疇的基礎政策,規則了國民的基礎權力與不受拘束。曩昔實際研討偏向于將1954年《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五四憲法”)第27條有關全國人年夜監視憲法實行權柄規則,以落第31條有關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權柄中包括的憲法實行原因,作為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實行軌制的開始,而以為《配合綱要》僅包括著憲法實行保證方面的精力。[1]

這類不雅點有其必定事理,由于是一部姑且憲法,《配合綱要》在文本中確切沒有直接規則監視實行機制,而只是在文本的相干規則中包括著監視實行機制的原因,將詳細實行保證內在的事務經由過程《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規則。不外這也表白,在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成長經過歷程中,憲法實行機制是汗青產品,其構成自有其演化經過歷程。《配合綱要》作為中華國民共和國成立的符合法規性與合法性基本,構成了以其為焦點的“三年夜憲章”,組成了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成長的里程碑,供給了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實行保證的基本。是以,研討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實行保證軌制,有需要追溯到《配合綱要》,不克不及僅以“五四憲法”作為出發點。

二、《配合綱要》實行規范

《配合綱要》實行規范由任務規范、立法監視與說明規范以及廢止沖突規范等配合構成,初步構成了中華國民共和法律王法公法律次序中規范把持機制,為“五四憲法”樹立憲法監視軌制奠基了規范和實行基本。

(一)任務規范

《配合綱要》中的任務規范是指為相干主體設置當為的拘謹。例如,《配合綱要》序文指出:“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全國國民的意志,宣佈中華國民共和國的成立,組織國民本身的中心當局。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分歧批准以新平易近主主義即國民平易近主主義為中華國民共和國開國的政治基本,并制訂以下的配合綱要,凡餐與加入國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各單元、各級國民當局和全國國民均應配合遵照。”這里明白了《配合綱要》的遵照主體,包含各單元、各級國民當局以及全國國民,也就是說,確立了《配合綱要》的廣泛束縛力。《配合綱要》第8條在公民任務的規則中明白:“中華國民共和國公民均有捍衛內陸、遵照法令、遵照休息規律、愛惜公共財富、應征公差兵役和交納錢糧的任務。”作為任務性條目,本條明白了全部公民在《配合綱要》下應該遵照法令等詳細的任務內在的事務。總之,《配合綱要》在序文和總綱中設置了任務規范系統,為一切主體確立了分歧層面的《配合綱要》實行任務。

(二)監視規范

在《配合綱要》確立的法次序下,對峙法的把持是實行《配合綱要》的主要情勢,確立了由權利機關行使符合法規性審查權的體系體例。《配合綱要》第12條規則,“國度最高政權機關為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休會時代,中心國民當局為行使國度政權的最高機關。”第13條規則,“在普選的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召開以前,由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全部會議履行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的權柄,制訂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選舉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并付之以行使國度權利的權柄。”

作為行使國度政權的最高機關,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負有包管《配合綱要》實行的法定職責。由于《配合綱要》并不是一部正式憲法,在詳細文本中不規則監視的職責范圍與包養 情勢,而是經由過程“三年夜憲章”包養 之一的《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明白了詳細監視的規范系統與機制。在《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第7條中明白了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制訂法令并監視其履行的權柄,規則:“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根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部會議制訂的配合綱要,行使下列的權柄:一、制訂并說明國度的法令,公佈法則,并監視其履行。……”在《配合綱要》下,法令和法則是有差別的,那時的法則指國度機關退職責范圍內規則的帶有規范性、法令性的個體文書,分歧于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公佈的法令。法則這一規范情勢,一向連續到20世紀80年月初,到了1982年憲包養 法周全修正時才刪往“法則”一詞。這不只明白了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行使權柄的根據是《配合綱要》,同時付與包養網 其制訂息爭釋法令的權柄,并“監視其履行”,將監視權與立法、說明無機聯合,有助于確包養 立國度最高政權機關監視法令實行的體系體例。

(三)廢止和修正規范

《配合綱要》確立了舊法令與新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系統的規范關系和轉換方法,規包養網 則了相干的權利主體與任務方式。《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第7條(三)規則,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有權“廢止或修正政務院與國度的法令、法則相抵觸的決定和號令”,“批準或廢止或修正中華國包養網 民共和國與本國訂立的公約和協議”。上述規則現實上明白了作為履行最高國度政權機關權柄的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行使法令、法則的審查權。固然那時重要針對的是政務院的決定和號令能否符合法令、法則的符合法規性審查,但這種審查是依據《配合綱要》,一切法令、法則的制訂必需合適包養網 《配合綱要》,不得與《配合綱要》相抵觸。

三、《配合綱要》實行規范的實行

《配合綱要》所設置的實行規范系統,在《配合綱要》失效實行時代,在多個方面獲得有用實行,推動了中華國民共和國的國度扶植,形塑了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實行的基礎面孔。

包養 (一)廢包養 止舊法令

在中華國民共和國行將成立,制訂一部標志新政權出生的最基礎年夜法成為需要的佈景下,舊的法令清算和廢止的義務擺在中國共產黨眼前。依據反動實行的需求,總結反動斗爭的經歷,1949年1月,《中共中心關于接收平津司法機關之提出》明白指出:“公民黨當局一切法令有效,制止在任何刑事平易近事案件中,徵引任何公民黨法令。法院一切審訊,均根據軍管會公布之法則及國民當局之政策處置。”2月22日,《中共中心關于廢止公民黨〈六法全書〉和斷定束縛區司法準繩的唆使》發布,明白在無產階層引導的以包養網 工農同盟為主體的國民平易近主專政的政權下,公民黨的“六法全書”應當廢止,國民的司法任務不克不及再以公民黨的“六法全書”作為根據,而應當以國民的新的法令作根據,在國民的新的法令還沒有體系地發布以前,則應當以共產黨的政策以及國民當局與國民束縛軍所已包養 發布的各類綱要、法令、號令、條例、決定作根據。[2]這個《唆使》是對舊法令規范效率的徹底否認,對束縛區法令法則等規范效率簡直立,現實上意味著基于《配合綱要》構建新的中法律王法公法律次序,為反動戰鬥在獲得全國成功后,廢止舊法令,樹立新法令次序與憲法次序確立了政策根據。

3月31日,華北國民當局主席董必武簽訂華北國民當局訓令《廢止公民黨的六法全書及其一切革命法令》,以呼應黨中心號令。[3]訓令稱:“革命的法令和國民的法令,沒有什么‘連任交接’可言,而是要徹底地所有的廢止公民黨革命的法令”,“舊的必需徹底破壞,新的才幹順遂生長”。訓令特殊請求司法任務者“進修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惟的國度不雅、法令不雅,進修新平易近主主義的政策、綱要、法令、號令、條例、決包養 定,來彙集與研討國民本身的統治經歷,制作出新的較完整的法令來”。由于那時華北國民當局同時承當處所當局與中心國民當局的某些本能機能,它所停止的廢止舊法令次序的一系羅列措,現實上組成新憲法次結果,在離開府邸之前,師父一句話就攔住了他。序的主要構成部門。

《配合綱要》第17條把中共中心“廢止六法去世多年了,她還是被她傷害了。全書”唆使進一個步驟法令化,明白規則“廢止公民黨否決當局一切搾取國民的法令、法則和司法軌制,制訂維護國民的法令、法則,樹立國民司法軌制”,為樹立新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系統和司法軌制奠基了最高法的根據。

(二)制訂新包養 法令

依據《配合綱要》,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政務院包養網 等展開大批的立法運動,為重生的國度成長供給了法令基本。據統計,從1949年到1954年,全國政協全部會議、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政務院以及所屬各部分公佈并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主要法令、法則、措施、條例約150部。[4]那時立法任務是軌制扶植、政權扶植的重中之重,為社會變更供給了法令保證,在原有的反動法令的基本上改訂和創制各類合適于以後需求的、通情達理的法令,并當即有用地履行。[5]如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及處所各級國民代表年夜會選舉法、省各界國民代表會議組織公例、市各界國民代表會議組織公例、縣各界國民代表會議組織公例等。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經由過程的政務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公例、國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最高國民查察署暫行組織條例和各級處所國民查察署組織公例等,為政權扶植供給了需要的法令基本。

《配合綱要》為國度立法運動供給同一根據的同時,請求一切立法都要合適《配合綱要》。這凡是表示為,相干立法在第一條中明白以《配合綱要》為根據,并列明詳細條目,以保護國度法制同一。如1950年4月13日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經由過程的《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第Ⅰ章準繩第1條中羅列了《配合綱要》第6條“履行男女婚姻不受拘束”準繩,規則“履行男女婚姻不受拘束、一夫一妻、男女權力同等、維護婦女和後代符合法規權益的包養 新平易近主主義婚姻軌制”。1951年2月20日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批準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懲辦反反動條例》第1條規則:“依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第七條的規則,為懲辦反反動罪犯……特制訂本條例”。《條例》草案由政務院政法委員會依據《配合綱要》第7條確立的準繩草案,并經政務院政務會議經由過程后,提請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審查批準。[6]1952年4月21日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公布實施的《中華國民共和國懲辦貪污條例》第1條明白規則:“依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第十八條重辦貪污的規則,特制訂本條例。”1952年8月9日由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公布的《中華國民共和公民族區域自治實行綱領》第1條明白:“本綱領根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第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落第五十三條之規則制訂之。”除具體羅列立法的根據外,第3條還對《配合綱要》在平易近族自治軌制中的位置與領導感化做了歸納綜合性的表述,規則:“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為中華國民共和國各平易近族現階段連合奮斗的總途徑,各平易近族自治區國民治理本平易近族外部事務,須遵守此總途徑進步。”這種規范表述確立了《配合綱要》在法次序中的位包養網 置,也成為落實《實行綱領》的主要準繩。

除了《配合綱要》詳細的規則外,《配合綱要》精力也成為政務院制訂政策的根據。如《政務院關于包養 處所平易近族平易近主結合當局實行措施的決議》序文中指出,“根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平易近族政策的基礎精力,下列地域得樹立平易近族平易近主結合當局……”。有些政務院批準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同時昭示《配合綱要》的條則以及上位法的精力。如1952年6月27日,政務院批準、公安部公布的《管束反反動分子暫行措施》第1條規則:“……特依據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配合綱要第七條之規則及懲辦反反動條例之精力制訂本措施。”別的,政務院做出決議時誇大要根據《配合綱要》,使行政權的運轉具有合憲性基本。如1952年2月22日,《政務院關于保證一切散居的多數平易近族成分送朋友有平易近族同等權力的決議》根據《配合綱要》第5條和第9條的規則,“一切散居的多數平易近族成分的國民,均與本地漢族國民異樣享有思惟、談吐出書、會議、結社、通信、人身、棲身、宗教崇奉、游行請願的不受拘束權,任何人不得加以輕視。”

總之,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立法經過歷程包養 中,《配合綱要》是基礎根據與審查尺度,規范著立法的情勢和內在的事務,確保法令、法則的制訂合適《配合綱要》的準繩與精力。

(三)法令說明權

《配合綱要》文本沒有直接規則說明權與修正權,但在《中心國民當局組織法》中明白了法令說明權與修正權。由於依據《配合綱要》制訂法令以及說明法令時,起首要判定能否合適《配合綱要》。有些學者在剖析《配合綱要》局限性時提出,“修正息爭釋《配合綱要》也應該零丁設置一章停止規則的內在的事務,由於修正息爭釋對于具包養網 有憲法性質的《配合綱要》自己的實行和成長起側重要的推進感化,而在其條則中卻沒有對修正息爭釋的內在的事務和法式停止響應的詳細規則,這是《配合綱要》在文本構造上存在的又一個主要罅漏之處。”[7]那時會商《配合綱要》草案時,有代表曾提出應專條規則說明權與修正權的提出,但終極沒有被采納。如1949年9月9日《配合綱要》第二十組會商時,儲安平提出提出,“綱要未提說明權與修正權屬于誰,應予補上”。在筆者看來,修正權與說明權凡是是在憲法中作出規則,重要因應社會變遷,其修正息爭釋對象是憲法條則。由于《配合綱要》是一部國度樹立和成長的綱要,施展姑且憲法感化,那時草擬者們能夠斟酌修正與說明的規則能夠合適于正式憲法,綱要自己不宜規則修正與說明法式。

(四)審查舊公約

《配合綱要》第55條確立了我國處置舊有公約、和諧的基礎準繩。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中心國民當局政務院關于與本國訂立公約、協議、議定書等的同一措施之決議。由此基礎構成響應的規范系統和處置法式,可對舊公約一一審查,然后決議對這些公約或予以認可,或廢止,或修正,或從頭會談。例如對涉港的三個不服等公約,中國當局以為長短法有效的,以為“是侵犯戰鬥的成果,依據古代國際法準繩,侵犯戰鬥發生的后果不予以認可”。[8]中國成立之初,為了加大力度中蘇關系,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屢次聽取、會商和批準中蘇建交、簽署中蘇友愛聯盟合作公約、蘇聯對中國扶植題目的陳述并作出決議。

對中外舊公約的審查,現實上是一項極端繁瑣復雜、耗時吃力的工程。依照交際義務的輕重緩急,對舊中外公約的周全審查任務是從1951年才開端啟動的。條委會制訂了“審查中外包養網 舊公約的五年打算”,明白了審查的范圍、步調、方式和時光設定等項,依循近代中外關系的成長頭緒,從1952年到1956年分辨審查終了中英、中法、中美、中國與其他列國舊公約以及公民當局所餐與加入的國際條約。

(五)保護國度國土主權

《配合綱要》固然是姑且憲法,但具有最高的規范效率,在國度同一中施展了主要的憲法性感化。依照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國際戰爭協議(最后修改案)第二條第四款,《中華平易近國憲法》廢止后,中國國度及國民所當遵守的最基礎法,應依新的政治協商會議及平易近主結合當局的決定處置之”。固然由于蔣介石謝絕接收“國際戰爭協議”,這一條目沒有發生現實效率,但作為戰爭會談的準繩,重生的政權明白否認了舊法統,特殊是其憲法合法性、符合法規性。第四款所講的平易近主結合當局的決定即對應后來的《配合綱要》,它成為中心在那裡等了近半個小時後,藍夫人在丫鬟的陪伴下才出現,但藍學士卻不見踪影。國民當局施政的根據。同時,10月2日中心國民當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接收《包養網 配合綱要》為中心國民當局的施政方針,向各本國當局宣布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為中國獨一符合法規當局,愿與遵照同等、互利及彼此尊敬國土主權準繩的任何本國當局樹立交際關系。

《配合綱要》第2條規則:“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必需擔任將國民束縛戰鬥停止究竟,束縛中國所有的國土”。這一條固然沒有羅列規則我國國土包養網 的范圍,但這一條中的“所有的國土”包含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確立了臺灣地域的憲法位置,即臺灣地域是中國國土不成包養網 朋分的一部門,也成為現行憲法序文規則臺灣地域的憲法位置的最後的表述與汗青淵源。為了落實這一條,中心國民當局做出一系列盡力,保護中國主權與國土完全。可以說,《配合綱要》相干規則,明白了重生政權出生的合法性,宣傳國度主權,從國際法、憲法上堵截公民黨當局與主權之間的聯絡接觸,使臺灣題目成為主權下的“外交”。1950年11月28日,受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之命,伍修權在結合國平安理事會上控告美國武裝侵犯中國國土臺灣,以中心國民當局符合法規性為根據體系地說明中國年夜陸對臺灣題目的態度,“代表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再一主要求結合國驅趕公民黨革命殘余團體的‘代表’,採取中華國民共和國的符合法規代表。”[9]固然在那時的國際周遭的狀況下,中國仍未取得結合國代表權,但伍修權講話宣示了中華國民共和國對它本身的國土臺灣行使主權的果斷意志,展示新中國的風采。這為新中國依據憲法恢復結合國席位、中華國民共和國中心國民當局為代表中國獨一符合法規當局的現實取得國際社會認可奠基基本。

四、經由過程實行保護《配合綱要》威望

在《配合綱要》的會商、宣揚和實行經過歷程中,若何嚴厲遵照和落實《配合綱要》成為社會廣泛追蹤關心的話題,也成為監視實行的主要社會基本。如1950年6月14日至23日在北京舉辦的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揭幕詞中包養網 ,毛澤東特殊誇大,“我們有巨大而對的的配合綱要認為檢討任務會商題目的原則,配合綱要必需充足地付之履行,這是我們國度現時的最基礎年夜法。”[10]在終結詞中,毛澤東還把《配合綱要》作為停止自我批駁的根據,提出“要到達穩固反動同一陣線的目標,必需采取批駁和自我批駁的方式。采取這種方式時所用的尺度,重要是我們現時的最基礎年夜法即配合綱要。我們在此次會議中,即依據配合綱要,采取了批駁與自我批駁的方式。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是推進大師保持真諦、修改過錯的很好的方式,是國民國度內全部反動國民停止自我教導和自我改革的獨一對的的方式。”[11]1950年是《配合綱要》公佈實行的第一年,毛澤東等黨和國度引導人很是尊敬《配合綱要》,誇大國度生涯中嚴厲遵照《配合綱要》的各項規則。在分歧場所的講話中,毛澤東高度評價《配合綱要》,并明白其為“最基礎年夜法”,請求國度生涯中嚴厲遵照《配合綱要》。由于《配合綱要》“符合現實而又果斷明白,明白地指出了哪些事是不該該做並且必需做的,所以對方才出生的國民共和國的各項任務,都起了規范和領導感化”。[12]

《配合綱包養 要》公佈后,國度機關和引導人都嚴厲遵守配合綱要斷定的法式,在詳細任務中以《配合綱要》為根據,使國度生涯中配合綱要成為最高的根據。如1950年5月談基督教題目時,周恩來誇大以《配合綱要》凝集社會共鳴,特殊是與宗教界若何連合的題目。他指出,“我們可以在《配合綱要》的基本上履行一起配合,這是我們分歧批准的。《配合綱要》是四個階層一起配合的基本。從各界來說,宗教界也是一起配合者之一。我們要徹底履行《配合綱要》,使四個階層各得其所。”包養 [13]6月8日,周恩來在全國高級教導會議上的講話中反復誇大配合綱要的主要性,以為,“《配合綱要》第一條指明了我們否決什么,主意什么……我們主意什么?《配合綱要》說得很明白,新平易近主主義教導是平易近族的、迷信的、民眾的教導”。[14]1952年6月經由過程的《關于平易近主黨派任務的決議》把《配合綱要》作為做好統戰任務的主要根據,針對一些政策界線不明白的題目仍誇大以《配合綱要》為根據停止說明和同一思惟。《決議》談到,“在今后一年內必需推進和輔助各平易近主黨派當真地有體系地停止以配合綱要為中間的進修與實行相聯合的思惟改革活動。這是非常切要的和必不成少的。以《配合綱要》為同一的原則,不以工人階層的態度和思惟為同一的原則。”[15]

五、為“五四憲法”樹立保證軌制供給經歷

《配合綱要》實行五年的經歷,為確立“五四憲法”的保證軌制發生了主要影響。如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年夜第一次會議經由過程“五四憲法”后,為了使憲法與現行有用的法令、法則之間堅持和諧與同一,9月26日經由過程了《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第一次會議關于中華國民共和國現行法令、法則持續有用的決定》。《決定》指出:“一切自從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國民共和國樹立以來,由中心國民當局制訂、批準的現行法令、法則,除開同憲法相抵觸的以外,一概持續有用”。該決定確立了“法令與憲法彼此抵觸準繩”,是新中國第一個觸及憲法與法令、法則之間效率的規范性文件。立法基本的同一性與尺度簡直定,對于穩固那時的社會關系,保護法令系統的同一,特殊是確立通俗法令與憲法相抵觸的準繩供給了判定根據。10月17日全國人年夜常委會副委員長陳叔通針對憲法實行,提出兩個提出,此中的一個提出是:全國人年夜決議,曩昔幾年公佈的法令和條例與憲法不相抵觸的都有用。但依據憲法的規則看,中心和處所公佈的法則中,有題目的不少,對這些題目的法則,由全國人年夜常委會處置仍是由當局處置,應加以斷定。[16]1955年7月28日,中華國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法案委員會關于兵役法《草案》的審查陳述中提出“全國國民代表年夜會法案委員會分歧以為,中華國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合適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的精力,合適國防扶植的需求和全國國民的請求,除將草案第十八條“由國務院規則”修改為“由國務院依據國度需求和各地情形規則外”,其余各條完整批准原案。提出年夜會采納上述修藍玉華先是衝著媽媽笑了笑,然後緩緩道:“媽媽對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其實我女兒一點都不好,靠著父母的愛,傲慢無知改看法,全案予以經由過程”。可以說,這是新中國最早對法令草案停止合憲性審查的范例,表現了《配合綱要》確立的國度法制同一的準繩。

總之,《配合綱要》自發生起到“五四憲法”的公佈,一向是領導我國停止新平易近主主義扶植的總的綱要性文件,起到了姑且憲法的感化。《配合綱要》所確立的各項新平易近主主義的國度軌制和社會軌制在現實生涯中獲得了很好地尊敬和有用地運轉,構成了《配合綱要》實行機制,為新中國憲法保證軌制的成長和完美供給了無益的經歷。

 

注釋:

[1]拜見劉志剛:《我國憲法監視體系體例的回想與前瞻》,載《法治古代化研討》2018年第3期,第99-100頁。

[2]《中共中心關于廢止公民黨〈六法全書〉和斷定束縛區司法準繩的唆使》,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中心檔案館編:《建黨以來主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26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1年版,第154-155頁。

[3]董必武包養網 :《廢止公民黨的六法全書及其一切革命法令》,載董必武:《董必武法學文集》,法令出書社2001年版,第14-16頁。

[4]肖東波:《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共產黨在朝實行研討(1949—1956)》,中心文獻出書社2013年版,第587頁。

[5]拜見陳傳綱:《必需徹底改造司法任務 論新中國國民反動法制的扶植》,載《國民日報》1952年10月18日,第3版。

[6]拜見彭真:《關于彈壓反反動和懲辦反反動條例題目的陳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開國以來主要文獻選編》(第2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1年版,第49頁。

[7]劉田原、杜春甫:《開辟汗青新紀元的開國宣言——留念〈配合綱要〉公佈七十周年》,載《廣東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20年第1期,第87頁。

[8]薛捍勤:《“一國兩制”對國際法的進獻》,載噴鼻港律政司:《〈基礎法〉公佈三十周年法令岑嶺論壇匯編》,2020年,第44頁。

[9]《伍修權在結合國平安理事會上控告美國武裝侵犯中國國土臺灣的講話》,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開國以來主要文獻選編》(第1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1年版,第417-418頁。

[10]毛澤東:《在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揭幕詞》,載《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進修參考材料》,法令出書社1957年版,第164頁。

[11]毛澤東:《在中國國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終結詞》,載《中華國民共和國憲法進修參考材料》,第168頁。

[12]胡喬木:《胡喬木回想毛澤東(增訂本)》,國民出書社2014年版,第567頁。

[13]周恩來:《關于基督教題目的四次說話》,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開國以來主要文獻選編》(第2冊),第193-194頁。

[14]周恩來:《在全國高級教導會議上的講話》,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開國以來主要文獻選編》(第1冊),第234頁。

[15]《關于平易近主黨派任務的決議》,載中共中心文獻研討室編:《開國以來主要文獻選編》(第3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11年版,第225-226頁。

[16]中共中心黨史和文獻研討院編:《開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九冊),中心文獻出書社2023年版,第252-253頁。

 

韓年夜元,法學博士,中國國民年夜學法學院傳授。

起源:《中國政法年夜學學報》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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